沿滩区****(永安镇云龙村至刘山乡回龙村,*洪乡*洪村至*洪乡石塔山村)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 (项目名称) / 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
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
1.1本招标项目 沿滩区****(永安镇云龙村至刘山乡回龙村,*洪乡*洪村至*洪乡石塔山村)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 (项目名称)已由 ************(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)以 自沿发改项批[****]***号 (批文名称及编号)批准建设,初步设计已由自贡市交通运输局(批准机关名称)以自交许可[****]**号(批文名称及编号)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沿滩区公路养护段 ,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 ***% ,招标人为 *********** 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1.2本招标项目为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, ************(核准机关名称)核准(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沿发改项批〔****〕***号 )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。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*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建设地点: 沿滩区王井镇、*洪乡、永安镇、兴隆镇 ;
2.2 建设规模及技术措施: 项目起于国道****王井收费站路口,经高石村、骑龙村、火箭湖水库(新建路段)、*洪乡场镇、刘山村、群英村等,止于国道****王度路口,路线全长**.*****。技术等级为*级公路,设计时速****/小时,路基宽度7.**,路面宽度6.**,双车道,沥青混凝土路面。设计荷载公路-**级,设计洪水频率1/**、 抗震设防烈度为***度 ;
2.3 计划工期: ***个日历天。其中勘察设计计划工期:**个日历天,施工计划工期***个日历天 ;
2.5 标段划分: 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(1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效的营业执照;(2)勘察资质: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(岩土工程(勘察))丙级及以上资质;(3)设计资质: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(公路)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;(4)施工资质: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*级及以上资质(5)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(6)企业注册地不在*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*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资质,近 / (0-5)年已完成不少于 / (0-3) 个类似项目业绩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“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(****://****.***.***.**)”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或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,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*致。
3.2 本次招标:
接受联合体投标,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,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: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。
3.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(具体数量)个标段投标。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,最多可对 1 (具体数量)个标段投标。 但最终只能中 1 个标段,每个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: *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。
3.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,不得参加投标,单位负责人为同*人或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*标段投标,否则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3.5 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**** ://***.***********.***.**/)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****年**月**日开始登*《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:自贡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》(****://*****.*****.***/?******)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,凭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(招标文件、技术资料等)。
4.2 除上述方式外,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****年**月**日**时**分 ,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,开标地点为: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。
5.2本项目采用“双信封”模式开评标【即:第*个信封(商务及技术文件)和第*个信封(报价文件)】。逾期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*川省)》和 *川建设网 (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)上发布,并在以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底部提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获取,供所有潜在投标人查阅。
7.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
7.1 公示制度
评标结果公示: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,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*川省)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*川省.自贡市)以及 *川建设网 (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)上公示 5 个工作日,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。
7.2 投诉处理
行政监督部门按照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****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*部委令第**号、****年3月**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*部委令第**号修改)、《*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》(川交发[****]**号)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。投诉材料要求、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*部委令第**号(*部委令第**号修改)和川交发[****]**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。超出投诉时效的,则不予受理。
7.3 监督部门
投资主管部门: ************ 电话: ****-*******
行业主管部门: *********** 电话: ****-*******
8.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***********
地 址: 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开元南路**号
邮 编: ******
联 系 人: ***
电 话: ****-*******
传 真: /
电子邮件: /
网 址: /
开户银行: /
账 号: /
地 址: 中国(*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***号4栋**层3号
邮 编: ******
联 系 人: ***
电 话: ***-********
传 真: /
电子邮件: /
网 址: /
开户银行: /
账 号: /
投资项目统*代码:****-******-**-**-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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